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fā)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江西教師招聘群:172295580,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井岡山市教體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5名。為確保井岡山市教體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現將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選調計劃數
井岡山市教體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5名。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已借用在局機關、教學綜合服務中心、教育考試中心的教師可以直接報名參加考試。
(二)井岡山市各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報考條件如下:
1.基本條件
①身心健康,遵紀守法。
②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yè)道德,近三年師德考核、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
2.資格條件
①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9月)。
③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名參加選調:
①正在接受上級紀檢監(jiān)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②近三年受到教育主管部門處分的。
③近三年違反師德師風被書面通報的。
④上一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的。
三、選調程序
堅持“公平公開、德才兼?zhèn)、注重能力、擇?yōu)選調”的原則,選調過程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與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和公示七個階段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9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市教體局人事股。
報考人員需提供:①填寫好的《市教體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②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工資轉正定級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④近三年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學校在職老師報名須經學校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同意,已借用在局機關或局直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直接到人事股報名,資格審查組對報名者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若有弄虛作假,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報選調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二)資格審查
時間:9月13日
考試前由市教體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三)考試
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需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低于1:3的按實際報名人數削減選調計劃數。資格審查后根據審查通過人員按照1:3比例確定實際選調崗位數并在市人民政府網公示。
1.筆試方式和內容
①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即所有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進入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②筆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四部教育法律法規(guī)知識和寫作。筆試總分100分,其中法律法規(guī)知識占60%,寫作占40%。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9月15日上午8:30-11:30
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市人社局三樓事管股
筆試時間:9月1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3.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確定選調崗位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遞補。
2.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等于選調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入闈體檢。
3.體檢在具備資格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受檢人員自理。
(五)考察
市選調領導小組對擬選調教師的德才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全面考察。
(六)選崗
考察通過人員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選崗。
選崗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由市選調領導小組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在市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對公示期間舉報的有關問題,經查證屬實的,按選調工作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市教體局提出擬調動計劃,并上報市委、市人民政府審定。
四、調動
經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后進入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工資待遇在原單位發(fā)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人員調入后,經費渠道和人員身份維持不變。被舉報經查實不符合選調資格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調動資格。
五、選調工作紀律
選調工作在市紀委監(jiān)委等有關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
(一)參加選調的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選調工作的各項紀律,服從安排,聽從指揮,不得干擾工作秩序,所提供的有關證書、證件、證明必須屬實,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當即取消考試資格,并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聯合弄虛作假的,一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各學校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出具的有關證明必須屬實,不得出具虛假證明,凡出具虛假證明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對相關人員及學校主要負責人分別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三)參加選調工作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選調工作的組織、人事、保密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當即取消工作資格,并視情節(jié)予以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