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是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根據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需求
崗位:技術服務類
招聘人數:1人。
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及相關專業(yè)優(yōu)先,具體可參考202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目錄;
2、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1月至2006年11月之間出生)。
二、報名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行政、刑事處罰或曾因違法違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4、與本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根據有關規(guī)定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個人報名表電子版(統(tǒng)一填寫《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電子版發(fā)送至njhbs@vip.163.com,郵件名稱格式統(tǒng)一為“應聘+姓名”。
2、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8日17:00(以報名郵件到達時間為準)。
3、我院根據報名信息初選,綜合考慮應聘人員學歷、專業(yè)、年齡和崗位適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崗位招聘數與通過初審人員數比例不低于1:3。將通過短信方式通知通過初審人員參加面試的時間與地點,若2024年11月15日12:00前未收到短信通知則視為未通過初審,不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在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二)考試方式和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面試方式。
2、面試內容以崗位職責、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的匹配性為基礎,考察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等。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者無聘用資格。
4、若面試成績相同且超出招錄計劃人數時,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三)考察體檢
1、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確定體檢人選,由我院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可以申請復檢一次,若復檢仍不合格,則按面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2、若被通知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按面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3、體檢人員須參加體檢要求的全部項目,否則視為體檢不合格。
4、體檢前需提供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報告(要求征信良好),作為考察依據。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官網(sthjj.nanjing.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現工作單位、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與第三方人事代理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
四、其他事項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5-83315590(工作日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