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縣農場居居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隊伍,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效率,根據(jù)各居居民服務中心人員現(xiàn)狀和工作需要,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兆栽笀竺、公開程序、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進行。
二、招聘人數(shù)
本次招聘屯昌縣各居居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1人。其中,屯城鎮(zhèn)廣青居居民服務中心2人,坡心鎮(zhèn)中建居居民服務中心5人,楓木鎮(zhèn)南呂居居民服務中心5人,南坤鎮(zhèn)中坤居居民服務中心6人,西昌鎮(zhèn)晨星居居民服務中心3人。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所在鎮(zhèn)本鎮(zhèn)戶籍或長期居住在本鎮(zhèn)(需滿1年以上,由各村<社區(qū)、居>開具長期居住證明);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6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5.遵守憲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9.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關資格條件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1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5.失信被執(zhí)行人;
6.國家機關公開招聘制度規(guī)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通過屯昌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提交報考申請、上傳照片等圖片、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參加筆試確認、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4日8:00至10月30日17:00。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7095)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tǒng)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上傳照片等圖片?忌毺峁┮韵虏牧希
(1)按以下順序逐一提供證明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戶口簿首頁與本人頁;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
④畢業(yè)證、學位證(高中、中專學歷僅提供畢業(yè)證);
⑤長期居住證明;
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有二維碼標識(高中、中專學歷的人員無需提供此項);
⑦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⑧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網址:http://zxgk.court.gov.cn/)1份;查詢截圖需包含:姓名、身份證號及查詢結果,查詢范圍為全國法院;
⑨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承諾書;
(2)報考注意事項。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崗位表等,根據(jù)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所填報的個人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0月24日8:00至2024年11月1日15:00。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4年10月30日12:00前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于2024年10月30日17:00準時關閉,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應隨時關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在招聘全過程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準確、暢通。
4.報名時間截止后,招聘職數(shù)和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數(shù)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職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在2024年11月4日8:30至15:00可重新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5.參加筆試確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參加筆試確認,確認通過的,系統(tǒng)提示“確認成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不能參加筆試。筆試確認具體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6.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三)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以公共基礎知識為主,總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結束后,由工作組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注意事項: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進入考場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①面試人選。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成績和招聘人數(shù),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面試成績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②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報名表(登錄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各1份;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ㄔ皬陀〖1份(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主頁及應聘人員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面);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公章的畢業(yè)證明);長期居住證明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帶有二維碼標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結果截圖;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承諾書;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當場核實后,退回給應聘人員,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客觀,并對其負責,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缺失,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進入考場。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成績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四)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在面試合格分以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按下列辦法確定: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2.體檢標準。體檢由工作組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天內申請復查,由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復查,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查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等造成崗位空缺的,經工作組研究同意,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審的方式進行。政審內容主要是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經招聘工作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工作組審議后,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崗位情況、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等。公示期間,如有自愿放棄的或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被取消擬聘資格的,空缺的名額從應聘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對公示人員有異議的可向縣委社會工作部舉報(舉報電話:0898-67836758),若公示期滿,未收到任何舉報材料,則將擬聘用人員報招聘工作組審議通過后,報縣政府常務會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委社工部按照相關規(guī)定指導各鎮(zhèn)開展聘用工作。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簽訂用工合同。被聘用人員與所在鎮(zhèn)人民政府簽訂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簽,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用工合同。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關于印發(fā)<屯昌縣農墾居工作人員薪酬待遇實施方案(2023年修訂)>的通知》標準確定,于到崗工作當月起執(zhí)行。
五、有關問題說明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各階段(包括試用期)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有關事宜可電話咨詢縣委社會工作部、縣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98-67836758(縣委社會工作部),0898-67835781(縣委組織部),技術咨詢電話:0898-68616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