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銅陵市義安區(qū)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按照省教育廳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統(tǒng)一部署及市教育局安排,為做好我區(qū)2016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對象
(一)認定范圍
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我區(qū),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對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2.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銅陵市義安區(qū)的中國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個學期,原則上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其他申請人可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全市統(tǒng)一網上申報時間:2016年10月12日—10月26日(網站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節(jié)假日不開放,請各位考生把握時間節(jié)點,逾期網絡受理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二)現(xiàn)場確認
1.時間:2016年10月26日——10月27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教師資格申請)
2.地點:
義安區(qū)教體局二樓政工股(義安區(qū)五松鎮(zhèn)民俗文化村北湖路)
聯(lián)系電話:0562-2107604
3.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后下載,A4紙雙面打印,在指定位置簽署姓名并貼上照片);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國教師資格網可下載,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或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出具。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證明原件;其中,戶籍在我區(qū)的申請人,提供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工作單位在我區(qū)的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參加考試并合格人員,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不再寄送紙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23號)要求,提供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shù)厝瞬沤涣髦行挠≌隆?/P>
(8)《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1份(附件2),雙面打印,在表中前3行填寫好個人信息,貼好照片,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并上報相同二寸照片1張,在背面寫上姓名。
申請人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8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自備牛皮紙檔案袋,依序裝訂成冊。
(三)體檢
受理申請后,由區(qū)教體局統(tǒng)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工作安排屆時查看局網站公告。
(四)資格認定
區(qū)教體局根據(jù)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公示。
(五)頒發(fā)證書
區(qū)教體局在局網站告知認定結果及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
四、溫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結束。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jù);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附件:
1.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
2.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銅陵市義安區(qū)教育和體育局
2016年9月27日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
一、關于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以下簡稱“兩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期問題。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兩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截止2014年2月,僅取得“兩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者,須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兩學”考試成績不再作為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依據(jù),申請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兩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jù)。
二、關于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讀和已經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直接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問題。
2013年9月我省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啟動后,從2014年起新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讀和已經畢業(yè)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寺業(yè)學生,可以按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三、關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問題。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實施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網絡教育、電大等,以下同)申請教師資格時,需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鑒于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到2015年12月31日結束,非全曰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在過渡期內,可按照原辦法通過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2015年12月31日之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四、關于五年一貫制?、“3+2”?、專升本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入學時間的界定問題。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規(guī)定“試點工作啟動后,從2014年起新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涉及五年一貫制、“3+2”?啤I镜膸煼额悓I(yè)畢業(yè)生入學時間的畀定問題,以其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時提交的畢業(yè)證書上所注明的入學時間為準。
五、關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屬地化問題。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個學期,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就讀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得拒絕受理。
2.其他申請人可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各級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得拒絕受理。
六、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春季和秋季受理認定問題。
《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明確規(guī)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全省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按照要求面向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從2015年開始春季、秋季各開展一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關于孕婦體檢的問題。
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