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香格里拉市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公告
根據國家《〈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及《迪慶州教育局關于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迪教發(fā)〔2016〕64號)文件精神,現就香格里拉市2016年初級中學、小學、幼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負責全市“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教師資格”認定。戶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檔案掛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戶籍在本市,但人事檔案不在本市的人員應在人事檔案所在地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市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二、網上報名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上申報。具體網報時間:2016年4月19日8:30-5月12日17:30,報名網站開發(fā)時間為每天(除節(jié)假日、周休日外)8:30—17:30。請報名人員安排好時間,以免耽誤報名。
三、網上報名方式及打印申請表
(一)參加“省考”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的人員報名方式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員網報入口”(綠色入口)選項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閱讀“申請人必讀”。
2.確認“服務條款”。
3.選擇“認定機構”。首先選擇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然后選擇相應認定機構。其中,認定初中、小學及幼兒教師資格的請選擇“市級認定機構”。
4.選擇“確認點”。
5.閱讀“注意事項”。
6.填寫“身份信息”。
7.填寫“申請材料”。頁面分為三個部分: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登錄信息(必須牢記);申請人填寫信息。其中申請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的正面,免冠,無頭飾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及現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在申請人將全部申請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申請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8.注冊“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寫錯誤,系統(tǒng)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頁面顯示了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電子郵箱和密碼以及“登錄”按鈕,點擊“登錄”按鈕,則會進入到認定申請人登錄頁面。在網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申請人網上填報申請信息后,需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在現場確認時隨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提交認定機構。在申請人登錄后(“國考”紅色入口,“省考”綠色入口),點擊頁面右側的“打印申請材料”,可以在頁面的預覽窗口內看到申請表樣式,系統(tǒng)默認選擇的是A4版式。點擊預覽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鈕,則打印所有頁面。之后請將該表4張A4紙按順序翻印成1張A3紙格式。
四、現場確認
申報初中、小學及幼兒教師資格的人員,請選擇到“香格里拉市教育局認定機構”的相關地點進行個人信息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具體注意事項有:
(一)確認時間:2016年5月16日-5月27日(除周休日外)為現場確認時間。具體確認時間為每天的9:00-12:00和14:30-17:00,逾期恕不辦理。
(二)確認地點:香格里拉市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室
(三)隨帶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由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填寫的《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2份;(此表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載打印)
3.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4.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
5.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中等、小學或幼兒園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全日制師范院校畢業(yè)的申請人可提供在校期間修過的完整的兩學成績單及實習鑒定原件和復印件2份。
6.與網報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2張,1寸照片2張,其中2寸照片2張請事先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另1寸照片2張在現場確認時交上。
7.縣級(含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份。(此表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載并雙面打印)
8.將上述需要的所有材料按順序裝檔案盒提交香格里拉市教育局人事股。
(四)聯系人:吉玉宏、和凱志
咨詢電話:0887-822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