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2015年秋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各中心學校、局屬學校,各有關學校: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將于2015年12月31日結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的通知》,為做好我縣2015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1.認定范圍
在我縣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2016屆畢業(yè)生不在此次認定范圍)。
2.認定對象
(1)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人員。
(2)持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以下簡稱“兩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人員。包括:①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兩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者;②截止2014年2月,取得“兩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者(如“兩學”合格證書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視為不符合申請認定資格條件)。
(3)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認定對象中,(1)(2)為非國考人員;(3)為國考人員。
二、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申請人的思想品德表現和鑒定意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審查和填寫;沒有單位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審查和填寫,有無犯罪記錄的證明也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
2.學歷條件
非國考人員和國考人員應具備《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的通知》所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條件:
(1)非國考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學歷條件
①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不能作為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
②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不能作為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
③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2)國考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學歷條件
①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②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③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普通話條件
申請人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通話水普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網報時間及現場確認時間見附件
四、其他要求
1.申請人應是年滿18周歲,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具有我縣常住戶口人員;
2.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縣教育主管部門受理。
3.申請人通過現場確認后,領取體檢表,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
濉溪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網上報名工作的具體流程進行操作,按照《濉溪縣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詳盡告知申請人,確保不發(fā)生漏報、錯報現象。
濉溪縣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
附件:濉溪縣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doc
附件:
濉溪縣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
1.通過相關媒體宣傳辦理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網上報名時間:我縣網上申報時間為10月13日-10月23日(逾期網絡受理系統將自動關閉)。
2.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址
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非國考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國考人員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3.選擇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并按教師資格種類選定對應的認定機構。
4.根據系統提示認真填寫申請人詳細信息。
5.核對并提交報名信息成功后,申請人必須牢記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6.申請人網上完成填報信息后,在線打印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4紙雙面打印,并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本人在指定處簽名)二份、《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一份(到相關部門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二、現場確認
1.在縣教育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證人員,現場確認時間:10月26日-10月27日;現場確認地點:濉溪縣教育局;聯系人:韓震、吳偉;聯系電話:0561-6089980、0561-6076703。
2.現場確認時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必須由申請人參加現場確認,不得由他人代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現場確認者,一律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
(2)《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1份。
(3)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6)非國考人員中的非師范類專業(yè)的申請人提供取得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師范類專業(yè)申請人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另交小二寸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的照片為同一底版)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3.領取體檢表,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在縣教育局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于10月 26日— 10月 27日到指定醫(yī)院接受體檢。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非國考人員中的非師范類專業(yè)申請人員和缺少教育教學實習環(huán)節(jié)的師范類專業(yè)申請人員)
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審核認定階段
1.審核申請信息。
2.通過審核生成教師資格證書編號。
3.下載數據并打印教師資格證書。
五、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預計七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