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我縣教師不足的問題,確保我縣教育發(fā)展需要,經(jīng)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49名、小學教師20名、幼兒教師20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監(jiān)督、公開聘用。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詳見附件1:《安龍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
三、招聘范圍、報考條件及資格
(一)招聘范圍
具有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及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
3、具有與報考職位代碼、學科(專業(yè))相對應的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職位表》)。
6、18周歲以上(1993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高中教師職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公務員(參公)人員及在本縣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被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與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均采用現(xiàn)場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29日至10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安龍縣新安鎮(zhèn)大同路20號)。
3、資格審查
考生按要求填寫《安龍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2)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政審證明(即有無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明)。
(3)已婚人員持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
(4)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縣級主管部門公章)。
考生按照《招聘簡章》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招聘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經(jīng)審查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收取報名考務費100元,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張。
4、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2:1比例的,由招聘辦研究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計劃在開考前面向社會公示。
5、《準考證》于2011年10月12日在報名點發(fā)放,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所交報名費憑據(jù)領取。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總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報考中小學教師職位的,考本學科專業(yè)知識;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考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2011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根據(jù)各招考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1:3(如某個職位達不到1:3的則按1:2進行面試)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簡章另行制定,總分100分。
在筆試、面試中,報考人員都必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入場考試。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計算。筆試、面試、綜合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次日進行公示。公示地點: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及網(wǎng)站http://www.alrlj.gov.cn。
七、體檢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縣級及以上國家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達不到擬聘用人數(shù)的,則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體檢結果在上述公示地點進行公示。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應屆畢業(yè)生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了解其在校期間的學習和待業(yè)期間以及工作期間的綜合表現(xiàn)情況。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jīng)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聘用資格。
1、公務員(參公)人員及在本縣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被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4、沒有學籍依據(jù)(畢業(yè)生學籍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的。
7、有弄虛作假情形的。
8、其他經(jīng)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情況。
考察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人數(shù)的,以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
九、聘用審批及待遇
1、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聘用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并在上述公示地點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其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2、被聘用人員經(jīng)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
3、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5年內不準往外縣(市)調動或擅自脫產學習。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三年內(含試用期),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從專業(yè)技術崗位調整到工勤崗位。
5、經(jīng)招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從事招聘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陽光操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guī)現(xiàn)象。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違紀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招聘過程中,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監(jiān)督(縣紀委信訪室:0859—5215140)。
十一、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十二、本簡章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安龍縣教育局辦公室(0859—5210131)
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0859—5220102)
附件1:
安龍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 |
安龍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報名表 |
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安龍縣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