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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南平市2021-2022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通知》(南人綜〔2021〕2號)、《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補齊教育發(fā)展短板全力打贏教育翻身仗的實施意見》(南政綜〔2017〕413號)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省內外高校引進8名城區(qū)中學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引進政和縣教育人才8名。具體引進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23年政和縣“人才·校園行”教育人才引進崗位簡章》(附件2)。
二、招聘對象
詳見崗位簡章(附件2)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四)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五)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0日期間出生)。
(六)持有相應的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2023屆畢業(yè)生最遲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七)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5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未達到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即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的相關回避條款;
8.南平轄區(qū)的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人員,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及事業(yè)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人員。
應聘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違反師德規(guī)定的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yè)從業(yè)申請人違法違紀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違反規(guī)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yè)的違法違紀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四、相關待遇
(一)薪酬待遇。事業(yè)編制,享受事業(y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子女就學。子女在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依據就近原則和個人意愿,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被聘用人員若符合附件3《中共政和縣委政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政和縣教育人才引進方案的通知》(政委發(fā)〔2019〕10號)中“引進類別與條件1.緊缺學科人才引進”的,還落實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獎勵。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服務期未滿5年的,應予以退還。
(二)生活補助。招聘5年內,由縣財政給予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4000元的生活補助。
到我縣實習的緊缺急需專業(yè)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在校生給予一次性補助費1500元/人,并根據時長給予不超過6個月(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實習時間)的生活補助,發(fā)放標準是:第一個月,按1500元/人;第二個月,按2000元/人;第三至第六個月,按2500元/人發(fā)放;同時為實習大學生購買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傷害險。
(三)住房保障。由用人單位免費提供住房5年,博士研究生住房不超過80m²,碩士研究生住房不超過60m²,本科生住房不超過40m²。物業(yè)費和水電費由使用者自行繳納。
對在政和縣連續(xù)工作滿5年,且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等次以上者予以重獎。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獎勵不超過40m²、60m²和80m²的人才房,或本科生不超過25萬元、碩士不超過35萬元、博士不超過45萬元的首次購房補助。
(四)面試差旅補貼。對從縣外來政和參加面試的教育人才,南平地區(qū)范圍內500元/人次,南平地區(qū)范圍外、福建省內800元/人次,福建省外1500元/人次。
(五)職稱評審待遇。對我縣引進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的,可按規(guī)定確認中級職稱。
五、報名方法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期間接受應聘人員報名,應聘人員可通過網絡(電子郵箱)方式報名,具體方式如下:
下載填寫《2023年政和縣“人才·校園行”教育人才引進報名表》(附件1),認真填寫相關信息,并于報名期間將報名表發(fā)送至電子郵箱:rsg3321588@163.com并致電0599-6052349張老師確認或0599--3321588倪老師確認。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考試費用。
六、資格初審、面試、協議簽訂
(一)資格初審。面試前對已報名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經審核符合應聘條件的方可參加面試。參加資格審核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本人簽名確認)。
2.2023屆應屆畢業(yè)生提供身份證、就業(yè)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三方協議)4份。
3.非應屆畢業(yè)生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所學全部課程的成績單復印件。
(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及教學基本技能,由評委專業(yè)提問,考評組綜合評議(量化打分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三)簽訂協議。面試工作結束后,由用人學校與擬聘用人員現場簽訂三方協議書。
資格初審、面試、協議簽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資格復核、體檢、考察
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資格條件以復核為準。2023屆畢業(yè)生資格復核、體檢、考察安排在畢業(yè)后進行;往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資格復核、體檢、考察安排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enghe.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后,沒有發(fā)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應屆生需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簽訂不少于5年的服務期協議,并將本人戶口遷至政和縣轄區(qū)。
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解釋權歸政和縣教育局,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政策執(zhí)行。
1.2023年政和縣“人才·校園行”教育人才引進報名表
2.2023年政和縣“人才·校園行”教育人才引進崗位簡章
3.中共政和縣委政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政和縣教育人才引進方案的通知(政委發(fā)〔2019〕10號)
政和縣教育局
中共政和縣委編辦
政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