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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緩解縣城區(qū)部分學校師資數量不足、部分學科結構不盡合理等現狀,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教育系統考調116名教師(其中初中教師24名,小學教師71名,幼兒園教師21名)充實到縣城區(qū)學校。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考調學校及學科人數
詳見附件1:湄潭縣2021年公開考調縣城區(qū)學校教師崗位表
二、公開考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立足縣情,優(yōu)化配置師資的原則。
三、公開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本縣在職在編教師(至2021年8月31日仍在招聘合同約定服務期內的教師及考調學校的教師除外)和2018年招聘的在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幼兒園教師。
(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教師資格:報考幼兒園學科崗位應具備幼兒園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學科崗位應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其中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及信息技術學科崗位須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學科崗位應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其中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及信息技術學科崗位須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3.任教年限:報考中小學學科崗位須具備5年及以上教齡(部分崗位須具備25年及以上教齡,見附件1);報考幼兒園學科崗位須具備3年及以上教齡。時間算至2021年8月31日。
4.任教學段及學科:報考人員不受任教學段及學科的限制。
5.受處分期間及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因受處分不定等次者不具備考調資格。
報考人員的相應證件和報考資格由所在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縣直學校校長負責審查,出具證明。若弄虛作假,視其情節(jié)輕重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違規(guī)報考教師6年內不得參加考調、不得評優(yōu)評先。
四、公開考調辦法
分崗位代碼報考,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用。
五、公開考調程序及要求
(一)發(fā)布公告
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就考調學校及人數、考調對象及條件、考調辦法、考調程序及要求等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要求:按崗位代碼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持獎勵加分證明材料、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驗證原件交復印件)、湄潭縣2021年公開考調縣城區(qū)學校教師報名表(附件2,網上下載)、考試考務費100元(用于支付本次考調工作的試題、勞務及資料等相關費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教育管理干部由相應的任命機關審查批準簽署意見方可報考?颊{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必須達1:2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比例時,則對該崗位考調計劃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調整該崗位考調計劃數(部分限25年及以上教齡的崗位按附件1表中明確的對應調整),被取消或調整考調崗位計劃的報名人員在報名公示前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未改報的可憑收費依據退還考試考務費。
2.報名時間:
2021年4月1日—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湄潭縣教育局。
4.報名公示:2021年4月6日在湄潭縣教育局公示報名人員情況,接受社會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及加分情況的監(jiān)督。
(三)資格審查
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至考調的全過程,被舉報違反考調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隨時取消考調資格。
(四)加分項
1.獎勵加分:在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中獲得優(yōu)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獲得1次優(yōu)秀等次加0.5分。
2.教齡加分: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加0.1分/周年,累計加分,時間算至2021年8月31日。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記分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總成績?yōu)?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1.考試形式及內容
(1)筆試形式及內容。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內容為考調學科崗位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筆試工作結束后,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示筆試成績和面試相關事宜。面試人員按報考崗位計劃1:3的比例,由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筆試人員不足該科報考崗位計劃1:3比例的,則全部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則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及內容。面試形式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內容為報考學科崗位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著重考察考生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時間:準備20分鐘,說課10分鐘)。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獎勵加分、教齡加分和總成績?偝煽冇嬎愎綖: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獎勵加分+教齡加分。
2.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面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開始
3.考試地點
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21年4月9日下午16:00—17:30。
5.領取準考證地點:湄潭縣教育局。
(六)復核。根據考調崗位計劃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復核對象,復核其考調資格。進入復核的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再次面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復核對象。
(七)擇崗。根據湄潭縣2021年公開考調縣城區(qū)學校教師崗位表(附件1)所列崗位招聘計劃數及擇崗要求,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考調學校?忌x擇考調學校后因自愿放棄、取消資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再重新組織擇崗。
(八)公示。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示考調擬錄用人員。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考調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考調錄用資格,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按教師人事管理權限于2021年秋季學期辦理調動手續(xù)(幼兒園特崗教師待接轉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再辦理調動手續(xù),若有不符合接轉條件而未能辦理接轉手續(xù)的,則取消其考調錄用資格)?颊{人員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按《關于印發(fā)〈貴州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6〕314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堅持“薪隨崗變”的原則,兌現相關的工資待遇?颊{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調入單位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調回原單位工作。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考調工作的領導,特成立“湄潭縣2021年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縣教育局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聯系電話:0851—24229221、24221826(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監(jiān)督
考調工作由縣第二紀檢組實施監(jiān)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在考調工作中發(fā)現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舉報電話:0851—24222410(縣第二紀檢組)
0851—24229225(縣教育局黨建辦)
0851—24229221(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本簡章由湄潭縣2021年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