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2017年度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公告(第二批)
發(fā)布日期:2017-12-29
蘇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146號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學校網址:http://www.njts.edu.cn/)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優(yōu)秀人才。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者放寬至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職稱者放寬至5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應聘者均須有國家認可的學歷及相應學位,且必須與所需專業(yè)相對應;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留學歸國人員須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1月3日09:00--2018年1月12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1月3日09:00--2018年1月12日2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不設開考比例,碩士研究生崗位開考比例為1:3。
3.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補充填寫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論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并標明是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或通訊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課題(注明主持或參與以及排名、科研經費等信息),未填寫論文及課題情況的視作無相關科研成果。
4.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核辦法
考核方式為:1-23號崗位為試講加面試,24-25號崗位為面試。
(一)考核前需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復審,查驗下列材料原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①身份證;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成績單;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駐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
認證書》;③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④報名同時請將個人簡歷電子版發(fā)送至相應學院和部門。
(二)試講。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1-23號崗位)參加試講,辦法由學校制定,并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應聘人員。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招聘學院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及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試講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三)面試。1-23號崗位試講合格人員和24-25號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1-23號崗位試講成績的60%與面試成績的40%相加為最終成績,24-25號崗位面試成績?yōu)樽罱K成績。
四、聘用
(一)考核結束后,根據(jù)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應聘教師崗位的同時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不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根據(jù)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相關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三)根據(jù)綜合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2)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五、招聘政策咨詢及監(jiān)督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5-89668027
聯(lián)系人:胡老師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紀委、監(jiān)察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25-89668015
聯(lián)系人:孫老師
六、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電話:025-83236075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崗位(第二批).xls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