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連金普新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滿足金普新區(qū)中小學辦學需要,根據《大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大人社發(fā)〔2013〕71號)、《大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實施細則》(大人發(fā)〔2006〕24號)規(guī)定,大連金普新區(qū)組織部分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0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00人。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技能和其他條件;
(六)已被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yè)單位錄取的,或已與機關事業(yè)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不接受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到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3.報名地點: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紅梅小學(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新濱路6號,大連民族大學西門西行500米,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第八高級中學對面)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時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采取誠信承諾制,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整個招聘工作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社會事業(yè)局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報名人員應攜帶如下材料參加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①《2017年大連金普新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提前在附件中下載填報,并粘貼好照片);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本科學歷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證書認證資料和“中國教師資格網”的證書認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學歷的除需提供本科學歷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研究生學歷證書認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如果為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④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其中1張粘貼在《2017年大連金普新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上,另1張用曲別針別在報名材料上;
⑤依法與中小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⑥招聘崗位所需其它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復印件全部為1份,且須使用A4規(guī)格的紙張,并按照以上順序裝訂。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還,保存?zhèn)洳椤?/P>
若提供的相關證件不全,視為不合格。復印件一律不作為有效證件。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
(3)報考同一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3:1競爭比例時,取消或按比例縮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并通知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進行崗位調整。對不同意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已經被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當選責任。
(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及要求
領取時間:2017年8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領取地點: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紅梅小學(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新濱路6號,大連民族大學西門西行500米,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第八高級中學對面)。
領取要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代領者須攜帶代領人和報考人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