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延平區(qū)教師招考
面試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做好2017年延平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考面試前資格審核工作,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2017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和《2017年南平市延平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延教〔2017〕31號),現將達不到開考比例學科崗位數核減、劃定成績合格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面試資格審核(代課人員報名時已現場確認資格,本次不再審核)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達不到開考比例學科崗位數核減
農村小學語文教師招聘計劃15人,報考人數16人,開考比例1:2,核減7個崗位;農村數學教師招聘計劃13人,報考人數14人,開考比例1:2,核減6個崗位;農村體育教師招聘計劃4人,報考人數4人,開考比例1:2,核減2個崗位;小學代課教師計劃招聘2人,報考人數3人,開考比例1:2,核減1個崗位。
上述16個核減的崗位和第一輪未招滿的崗位進行合并,用于開展補充招聘。
二、成績合格線
小學各學科及幼兒筆試總成績合格線為75分,低于上述分數線者,不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核和面試,在上述分數線以上者,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核和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前資格審核和面試人選。
三、審核時應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網絡報考時打印的考試報名登記表、畢業(yè)證書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除外)、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凡在學校申請助學貸款未拿到畢業(yè)證的,還需持學校的學歷證明。
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暫未領取畢業(yè)證、報到證等證件,須持含有學業(yè)成績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和普通話考試等級證書及相關材料;轄區(qū)外的在編教師必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材料要求提交原件、復印件(證明除外)。
四、審核時間:5月23日-25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未送審核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審核地點:南平市延平區(qū)教育局人事股(乘2路公交車至商業(yè)城站點下車,南平市濱江中路461號黃金中心14層即延平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大樓14層)。
六、聯(lián)系電話:0599—6988773
附件:2017年南平市延平區(qū)小學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名單
南平市延平區(qū)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區(qū)委編辦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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